关于二手房交易的纠纷我有1套(已领产证)的房产,去年2012年10月出售给买家,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操作,分别签署了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(中介版本),房屋买卖居间协议(中介版本)和网上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.同时确认了2013年7月过户(因为到7月才满5年)
房屋买卖居间合同(中介版本),房屋买卖居间协议(中介版本)上都有写明房屋出售价位卖方到手价,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由买家承担(最后网签合同上没有注明此点). 但是最近房产新政策出台,可能需要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.请问,这个应该是由谁来承担?如果是应该是买方承担的话,如果他拒不承担,可以用什么方法解决? 谢谢!
另外,在出售该房产后,网签了1套一手房,但是产证要到2014年才能办? 在这种情况下交易过户以上的房产,算不算唯一? 因为满5年唯一可以不用缴纳所得税!!
谢谢!!! |